「學霸筆記」2022年二建法規考點,工傷保險考點概要!
- 2021-12-31 14:58:00
- 粵建 網絡
- 2050
1、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 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 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 意外傷害的;
(4) 患職業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間,由于 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 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 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 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 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 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 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以上第(1)項、第(2)項情形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以上第(3)項情形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3、職工符合以上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4、按照勞動者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職業健康檢查分為以下6類:
(1)接觸粉塵類;
(2)接觸化學因素類;
(3)接觸物理因素類;
(4)接觸生物因素類;
(5)接觸放射因素類;
(6)其他類(特殊作業等)。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與用人單位簽訂委托協議書,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也可以由勞動者持單位介紹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5、用人單位應當依法 履行職業病診斷、鑒定的相關義務:
(1)及時安排職業病病人、疑似職業病病人進行診治;
(2)如實提供職業病診斷、鑒定所需的資料;
(3)承擔職業病診斷、鑒定的費用和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
(4)報告職業病和疑似職業病;
(5)《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其他相關義務。
6、《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提出 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 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 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二、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三、工傷保險待遇
1.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 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 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2.工傷職工的護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3.職工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金、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 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 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4.其他規定
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1)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2)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
(3)拒絕治療的。
四、監督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 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訴訟:
(1)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2)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3)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4)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5)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五、針對建筑行業特點的工傷保險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對相對固定的職工,應 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筑項目使用的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 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
【2021】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后,關于該職工工傷保險待遇支付的說法,正確的是( )。
A、由建設單位先行支付
B、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C、由分包單位與建設單位共同承擔
D、由分包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施工總承包單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參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建設項目,職工發生工傷事故,依法由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施工總承包單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用人單位和承擔連帶責任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建設單位不支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用人單位和承擔連帶責任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建設單位應當償還;不償還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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